高速公路“印鈔機器”攝像頭 一個監控攝像頭收入超過一個上市
4月12日晚,記者走訪廣東廣臺高速“天量”罰單岔口,相關部門正連夜優化標志標線。臨近岔口2公里處,地面已增加大號字體的標識及分道提示。右側2車道往新興方向地面標識已設置,原4車道重新劃好分道提示。
“3分鐘27張罰單”,拿什么平息質疑?央視對此提出質疑。央視新聞指出,短短3分鐘,27人“中招”,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岔道口,因罰款總額驚人,被網友謔稱該地為“印鈔機器”攝像頭,這說明此處交通標識的設置,存在爭議之處。央視新聞還指出,車友反映此前某信息發布平臺顯示:“共有624149人在此處違章”,但經媒體曝露后,該數據已消失不見。
無論“3分鐘27張罰單”,還是“62萬車主違章罰款過億”,指向都是“罰款”。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有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清理以罰款為目的的電子抓拍”攝像頭。清理“以罰款為目的的電子抓拍”的建議一出,引發社會強烈反響。客觀地看,在道路上設置電子眼,有利于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取證和處罰,有利于提高執法效率,有利于規范駕駛行為,有利于維護交通安全,是一種進步。網友之所以說以罰款為目的的抓拍也是“耍流氓”,不是否定電子眼的作用,而是對以罰代管、罰款使用不公開不透明等問題的質疑,“苦司機久已”。
設置電子眼攝像頭,絕不是為了罰款創收,電子眼更不應只是罰單憑證。在這個事件中,有微博用戶發布一段無人機拍攝的視頻顯示,在廣臺高速前述岔道口為“Y”字型,銜接岔路口的白色實線長度較短,不少車輛行駛向左邊車道時,容易出現視覺上的誤差,壓到右邊的白色實線,該視頻顯示,3分鐘內共有27輛車壓線違章。有網友評論稱,他曾在此處被罰款。該實線靠近路口,難以辨別,很容易壓實線。該網友曬出12345平臺對其質疑車道設置不合理的回復。佛山市公安局答復如下:駕駛人駕車在道路上行駛,必須觀察途徑路段的交通標志。此前,佛山公安交警部門表示,廣臺高速公路43公里路段的標志標線,經過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無論怎么正確或驗收合格,“3分鐘27張罰單”“62萬車主違章罰款過億”都有些“詭異”。網友說,這是以罰款為目的,“一個攝像頭創收上億,該路探可以上市了”,是對規范電子眼攝像頭的呼喚,也是對科學合理設置道路標識的期望。設置道路標識和電子眼,是為了公共安全,不應成為網友口中的“陷阱”。希望主管部門傾聽各方聲音,認真調查此事,給大家一個說得通的“釋疑”!
(原標題:高速路口62萬車主違章,罰款過億?查!)
來源:綜合天眼新聞、@緊急呼叫、央視新聞、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