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無線視頻監控助做垃圾分類違法證據收集,但不一定能做定案證據
? ? 6月28日上午舉行的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彭燕玲表示,小區物業提供的視頻監控、志愿者和居民的證言證詞等,都是可以作為證據來源來收集的,但是能否作為違法事實或行政處罰的證據來使用,首先要經過城管執法部門的審核,還要根據執法程序來確定。
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正式施行。屆時,上海城管執法部門將同步開展執法。那么,在上海城管部門進行執法時,哪些證據可被采信?
6月28日上午舉行的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彭燕玲表示,小區物業提供的視頻監控、志愿者和居民的證言證詞等,都是可以作為證據來源來收集的,但是能否作為違法事實或行政處罰的證據來使用,首先要經過城管執法部門的審核,還要根據執法程序來確定。
“城管執法部門對違法行為實施處罰,有幾個條件。”彭燕玲說,一個是違法行為的事實清楚,而事實清楚,就要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的,同時遵守一定的法律規范。
其中,事實清楚方面的證據收集和確鑿,是關鍵環節之一。在小區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執法過程中,就證據收集而言,城管執法人員在現場的檢查筆錄、小區物業提供的遠程視頻監控,包括志愿者的證言,都是可以作為證據來源來收集的。
“但是能否作為違法事實或處罰的證據來使用,首先必須經過城管執法部門的審核,證據與違法行為人的違法事實必須具有相互關聯性,而且是足以證明違法事實的存在,才可以作為城管執法部門的定案證據來使用。”彭燕玲說,此外,如果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是應該要進入執法程序的,還要遵循《條例》中所請確定的“責令改正”,在“拒不改正”的情況下,再給予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