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擬立法明確幼兒園遠程監控向監護人開放
湖南擬立法明確,幼兒園視頻監控系統向幼兒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開放。1月16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分組審議了相關條例修訂草案的二次審議稿。
1月16日上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在長沙開幕。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杜家毫主持會議。會議將聽取和審議省人民政府2項工作報告、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報告,審議2件地方性法規草案,審議并原則通過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有關文件。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韓永文、謝勇、劉蓮玉、李友志、王柯敏,秘書長彭憲法出席會議。副省長何報翔、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康為民、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游勸榮列席會議。
受省政府委托,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胡偉林作了關于湖南省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省財政廳廳長石建輝作了關于湖南省2017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8年預算草案的報告。
會議聽取了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委員周發源分別作的關于《湖南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再說明。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蓮玉作了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的報告。
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省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各辦事機構、工作機構和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焦點
視頻監控擬要求覆蓋寢室衛生間
1月16日上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湖南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和處理條例(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是否對學校列出免責條款以及幼兒園安全問題成為關注焦點。
在此前的常委會審議中,常委會組成人員對修訂草案關于學校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七種情形的規定有兩種不同意見:有的認為學校民事免責規定涉及民事基本制度,根據立法法對立法權限的劃分,應當由法律來規定,地方性法規無權涉及,建議刪除;有的認為從防止校鬧、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現實需要出發,規定學校的免責情形很有必要,且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江西、貴州、江蘇等兄弟省的地方性法規作了類似規定,建議予以保留。對此,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進行了認真研究,認為對學校的免責規定,既要堅持法制統一原則,又要照顧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現實需要。因此,二次審議稿規定,因不可抗力、來自學校外部的第三方侵害、非因學校教職工履行職務行為、非教育教學期間學生擅自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等七種情形造成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學校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減輕、免除民事賠償責任。
另外,為了突出學校在預防中的主體責任,二次審議稿特別對幼兒園的預防職責作補充規定,規范了幼兒園在保育、教育、用房安全、衛生、疾病防控、接送、視頻監控以及反家暴等方面的職責。
二次審議稿明確,幼兒園應當有效加強對虐待、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侮辱幼兒人格等損害幼兒身心健康行為的監督。幼兒園視頻監控系統應當覆蓋幼兒活動室、寢室、衛生間、保健室、綜合活動室、戶外活動場所等區域,并向幼兒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開放。同時,幼兒園應當結合幼兒特點和接受能力開展反家庭暴力教育,發現幼兒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依法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