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實行“微信監管平臺”
微信是現代人普遍的交流方式。9月13日,中方縣司法局也建立起社區矯正管理微信群,利用微信平臺免費、快速、高效的特點,探索社區矯正工作“微信監管”新模式。
湖南日報9月17日訊(通訊員 楊長茍 記者 沙兆華)微信是現代人普遍的交流方式。9月13日,中方縣司法局也建立起社區矯正管理微信群,利用微信平臺免費、快速、高效的特點,探索社區矯正工作“微信監管”新模式。
現代社交平臺的信息傳遞、交流表達、定位服務等功能優勢,成為了社區矯正工作的好幫手。中方縣利用此優勢,在“微信監管”搭建了四個平臺:一是信息傳遞平臺,通過微信群,及時向社區服刑人員發布集中教育、社區服務、面談等通知,避免了傳統電話通知的繁瑣性和重復性。二是監控監管平臺。利用微信實時定位的功能,準確地獲取社區服刑人員的實時位置,避免脫、漏管現象的發生。三是法治宣傳平臺。社區服刑人員能夠通過這個平臺學法、懂法,增強自身約束力的同時提高法律意識。四是情感交流平臺。微信群的建立讓社區服刑人員自由放松的交流,在日常生活中相互鼓勵、相互督促,共同進步。
中方社區矯正工作在“微信監管”中,設置了“微”幫教、“微”關注、“微”管理等窗口,拉近了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距離,有利于社區矯正工作的順利開展與推進。截至目前,該縣共接收各類社區服刑人員508人,其中解矯403人、在矯105人,納入微信平臺管理達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