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這些區域將安裝視頻監控,并接入報警平臺......
?? ? 校園安全備受公眾關注,如何依法保障學校安全? 學校這些區域將安裝視頻監控,并接入報警平臺......
校園安全備受公眾關注,如何依法保障學校安全? 學校這些區域將安裝視頻監控,并接入報警平臺......
12月14日下午,廣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六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廣州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待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將正式實施。
校門是學校安全的“第一道關”。條例提出,學校應當制定并實行門衛制度,設置門衛值班室。門衛值班室應當安裝視頻監控、報警裝置、來訪人員登記系統,配齊安防器械,安排保安員二十四小時值守。上放學期間,安排至少兩名保安員在學校門口執勤。
校園內的關鍵位置,也是保障學校安全的重點。條例提出,在教學區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學生宿舍樓主要出入口和值班室、門衛室、校門口、危險化學品儲存室、實驗室、室內外體育場館等重點區域,安裝監控攝像頭。同時,學校應當安裝與110接警平臺聯網的一鍵式報警裝置。
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還要把好教職工這道關。條例提出教職工從業禁止要求,明確學校主管部門、學校在招錄教職工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查詢招錄對象是否具有國家有關規定的不得錄用的情形。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供上述查詢服務。如發現有相關情形,學校應當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及時解聘。
學校主管部門、學校發現擬聘人員或者在職教職工存在國家規定的可能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的情形的,應當對有關人員是否符合相應崗位要求進行評估,并將相關結論作為是否聘用或者調整工作崗位、解聘的依據。